继网络约车、共享单车之后,今年以来包括京沪穗等城市,在地方的停车管理条例或规定中,提出鼓励发展“共享停车”模式。一些单位或个人将专有停车位对外开放,并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进行分时出租,既增加收益,也方便他人。只不过,这一新模式要想发展壮大,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多方统筹。(8月4日《北京青年报》)
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每年还以1400万辆的速度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就是各地城市遭遇交通拥堵、停车难、尾气污染等问题。其中,停车难已成为驾驶员最为头痛的事,“开车十分钟,停车半小时”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了,主要症结就是停车位太少,难以满足需求。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大城市小汽车与停车位的比例约为1:0.8,中小城市约为1∶0.5,而发达国家约为1∶1.3,保守估计我国停车位缺口超过5000万个。
显然,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增加停车位数量,使其达到合理配比,但需调整城市规划,增加停车位用地面积等,这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无法办到。而从激活现存停车位闲置时间的角度看,推行“共享停车”模式,实现停车位资源多方利用,则是一项挖掘潜力、短期见效的措施。
目前,部分城市在试点“共享停车”模式,并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修订了地方停车管理规定,试图促进“共享停车”模式能够快速发展起来。由于停车位涉及到业主、物业管理、租用方、城市管理等多方利益,加上停车位的租赁时间较为灵活,计费方式、租金标准等都存在争议,很难达成一致。可见,“共享停车”模式虽然看上去很美,但涉及利益方多,经营模式复杂,不能搞一刀切的行政手段,应走市场化路线,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不断调整模式,最终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从具体情况看,居民小区车位的共享容易做到,只要运营企业跟物业、业主协商,达成商业合作关系,就能按照市场规则租赁。相对麻烦的则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位,受限于旧有的管理思维,往往不愿意对外开放,则就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配合,主动对外开放停车位闲置时间,供有需求的市民租用。当然,在管理方面,则就需要加强治安监管,防范违法行为发生。
“共享停车”模式建立在智慧停车的基础上,需要对现行停车场进行智能升级改造,涉及到改造费用,停车费是一块大蛋糕,乃是有利可图的市场,因此这笔钱应该由企业与业主、物业等方面协商,看谁出比较合适。政府则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引导社会资源进入“共享停车”领域,从而促进各方资本参与竞争,对传统停车市场进行重构升级,角逐出最具市场竞争力的方案,以逐步形成高效、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