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发审委定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2017年第39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捷众科技)的首发申请。捷众科技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9月25日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捷众科技主要产品为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和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根据最新招股书,捷众科技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5%。未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180万元,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年产8,000万件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年产9,000万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年产500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与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分别为17,563万元、12,075万元、5,353万元、5,189万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7,065.07万元、17,353.11万元、20,062.82万元、9,153.9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252.690万元、2,805.700万元、5,044.430万元、2,308.1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3.10万元、2,099.08万元、4,963.06万元、2,200.85万元。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02%、39.02%、45.24%、46.23%。
2014年同行上市公司继峰股份、世纪华通、京威股份、天龙股份、双林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70%、29.80%、34.46%、30.87%、27.28%;2015年分别为36.40%、31.02%、31.04%、28.59%、28.68%;2016年分别为36.31%、33.83%、30.23%、29.83%、30.17%;2017年6月分别为35.60%、31.79%、27.36%、27.78%、26.96%。
数据可见,捷众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除了2014年低于继峰股份一家上市公司外,2015年、2016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始终远超同行5家上市公司。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1.20万元、350.62万元、2,758.05万元、2,842.47万元。
报道指出,捷众科技报告期内(2014年至2017年1~6月)的营业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其2016年度的营收创出新高,超过2亿元,净利润也达5044.43万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也就在同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仅有2758.05万元,远低于净利润表现;同样,相较2014年和2015年分别超过1.7亿元的营收,这两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是少得只有区区551.20万元和350.62万元,颇有“只赚账面不赚钱”的意味。除了上述现金流数据异常导致报告期内营收和债权数据异常外,捷众科技的采购方面相关数据也同样出现采购数据与现金流量、应付账款之间不能合理匹配的现象。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坏账损失分别为560.62万元、390.05万元、-12.00万元、-94.76万元。
报道则指出捷众科技“高额”坏账令人不解。捷众科技2014年至2015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23.1万元、2099.08万元。坏账损失相较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77.53%、18.58%。坏账损失对于捷众科技的影响并不小,但记者并未在申报稿中,找到详细的说明。另外,捷众科技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坏账损失为负,这可能意味着部分坏账转回。但记者并未在申报稿中,找到坏账损失产生原因,以及转回的理由,比如相关的诉讼、仲裁、协议或纠纷等。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采访捷众科技董秘办,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两年净利不达IPO隐形红线
捷众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秋根、董珍珮夫妇。孙秋根直接持有公司34%的股份,董珍珮直接持有公司18.70%的股份,双方通过瑞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7.82%的股份。据此,孙秋根、董珍珮夫妇合计控制公司60.52%的股份。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7,065.07万元、17,353.11万元、20,062.82万元、9,153.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3.10万元、2,099.08万元、4,963.06万元、2,200.85万元。
数据可见,2014年、2015年,捷众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到3000万元,低于IPO隐形红线。2016年,捷众科技营收同比增长16%,净利同比暴增136%。
现金流跟不上媒体质疑“只赚账面不赚钱”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1.20万元、350.62万元、2,758.05万元、2,842.47万元。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净利润分别为2,252.690万元、2,805.700万元、5,044.430万元、2,308.170万
报道指出,捷众科技报告期内(2014年至2017年1~6月)的营业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其2016年度的营收创出新高,超过2亿元,净利润也达5044.43万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也就在同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仅有2758.05万元,远低于净利润表现;同样,相较2014年和2015年分别超过1.7亿元的营收,这两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是少得只有区区551.20万元和350.62万元,颇有“只赚账面不赚钱”的意味。既然营收与现金流量净额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那么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又是否合理呢?
以2015年为例,捷众科技营业收入为17353.11万元,考虑17%增值税销项税额影响,含税营收达到20303.14万元,与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14991.69万元对比,含税营收多出了5311.45万元。从财务勾稽关系看,意味着未收到现金的5300多万元营收应当形成一定的经营性债权新增。
2015年,捷众科技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934.04万元、应收票据余额为188.79万元,合计达到7122.83万元,相比上年末5309.32万元应收款项余额新增了1813.51万元;预收款项方面,当期预收款项余额为2.81万元,相比去年末的5.05万元有微小的减少。在剔除应收、预收款项的影响后,可以发现该公司仍有3495.70万元的含税营收在当年未得到现金流量和经营性债权的支持。
2016年同样如此。当年含税营收为23473.50万元,与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872.17万元相比,含税营收比收到现金多出了1601.34万元,从财务勾稽关系看,这未获得现金的含税营收必然会在资产负债表中相关项目中得到体现,可实际结果却仍有数千万元的偏差。
数据显示,2016年公司应收账款为6674.08万元、应收票据为860.86万元,合计7534.94万元,与上年末的应收款项余额7122.83万元相比,新增412.11万元;同期预收款项余额14.89万元也比上年末的2.81万元新增12.08万元。综合考虑应收、预收款项变化,捷众科技在2016年存在1201.31万元的含税营收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形成相应的经营性债权。
相较上述两年营收数据的异常增加,2017年上半年则是经营性债权的莫名新增。今年上半年,捷众科技含税营业收入为10710.12万元,相比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726.21万元要少1016.09万元,这说明除了营业收入形成的现金流入之外,还有一部分现金流入是由于应收款项的收回所带来的。
可事实上,捷众科技上半年应收账款为4835.81万元(扣除了254.52万元的坏账准备)、应收票据为909.86万元,合计仅有5745.67万元,相比去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减少了1789.27万元,显然这一数值是要高于前述1016.09万元差值的。与此同时,预收款项也仅出现1.28万元新增。综合核算后可以发现,公司在今年上半年莫名新增了700多万元经营性债权。
除了上述现金流数据异常导致报告期内营收和债权数据异常外,捷众科技的采购方面相关数据也同样出现采购数据与现金流量、应付账款之间不能合理匹配的现象。
其中,2016年的数据差异最为明显。招股书披露,公司当年采购总额为10805.92万元,考虑17%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含税采购总额为12642.93万元,与同期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12907.93万元相比相差不大,仅少了265万元。这说明当期的采购几乎都支付了现金,现金流多出的部分应是应付账款出现了少许减少。可事实上,应付账款从2015年末的4710.97万元大幅减少至2016年的2818.80万元,减少金额达1892.17万元,而预付款项40.47万元也仅比上年新增了5.89万元。令人惊异的是,在现金流量和采购相差无几的背景下,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应该没有多大变化才对,可事实上公司却出现了应付账款大额减少现象,这是什么原因所致的呢?
类似的,在今年上半年也同样有超过千万元差异。2017年上半年,公司含税采购总额为6454.08万元,相比同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6168.74万元要多出285.34万元,从财务勾稽关系来看,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应该出现少量增加或者预付款项减少些许才合理,可从今年上半年2167.22万元的应付账款余额与去年年末余额2818.80万元对比看,不但没有新增,相反还减少了651.58万元;同期,预付款项180.86万元和上年末的40.47万元相比,也不减反增140.40万元。综合核算后,含税采购总额与现金流量、应付账款、预付款项之间仍然存在高达1077.32万元的差额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那么,应付账款的变化是否跟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变化有关呢?《红周刊》记者从招股书所披露的“非流动资产变动分析”中看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项非流动资产在报告期内各年度都仅是少许变动,最大的变动也都没有超过500万元,怎么看也都无法导致数千万元的差异。
更何况,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各期期末有2491.79万元、3398.55万元、4247.77万元、4643.01万元)整体上分别增加了906.76万元、849.22万元、395.24万元,而相应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有965.36万元、1366.70万元、552.41万元,这样的现金流出量已经充分满足了非流动资产的增加金额,即便是对应付账款有影响,也应是影响不大的。总之,前述应付账款无理由的大幅减少实在是令人生疑的。
主营业务毛利率远超同行两年一期3连冠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02%、39.02%、45.24%、46.23%。
2014年同行上市公司继峰股份、世纪华通、京威股份、天龙股份、双林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70%、29.80%、34.46%、30.87%、27.28%;
2015年分别为36.40%、31.02%、31.04%、28.59%、28.68%;
2016年分别为36.31%、33.83%、30.23%、29.83%、30.17%;
2017年6月分别为35.60%、31.79%、27.36%、27.78%、26.96%。
数据可见,捷众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除了2014年低于继峰股份一家上市公司外,2015年、2016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始终远超同行5家上市公司。
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证监会问询原因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67%、2.81%、2.62%、2.52%,行业平均值分别为3.98%、4.00%、4.16%、3.90%。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指出,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因此,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销售模式、定价策略、进一步分析披露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另外请发行人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披露公司管理费用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变动趋势匹配性;并说明报告期内利息支出的计算过程,是否存在利息费用资本化情形,是否存在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代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如市场开拓费和佣金支出)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超过信用期应收账款余额650万元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363.90万元、7,298.99万元、7,025.35万元、5,090.32万元,超过信用期金额分别为286.29万元、825.15万元、397.04万元、653.82万元。
捷众科技招股书指出,2015年末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2015年末股份制改造,名称变更导致部分客户回款延迟所致;2017年6月末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第一大客户法雷奥集团系统变更回款延迟所致。
高额坏账损失引媒体质疑
2014年-2017年6月,捷众科技坏账损失分别为560.62万元、390.05万元、-12.00万元、-94.76万元。
报道指出,捷众科技“高额”坏账令人不解。长江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张维宁对《国际金融报》表示:“坏账损失是指,已经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而坏账准备是指估计可能无法收回的部分,预先提取的准备。两者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捷众科技2014年至2015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23.1万元、2099.08万元。坏账损失相较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77.53%、18.58%。坏账损失对于捷众科技的影响并不小,但记者并未在申报稿中,找到详细的说明。
另外,捷众科技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坏账损失为负,这可能意味着部分坏账转回。但记者并未在申报稿中,找到坏账损失产生原因,以及转回的理由,比如相关的诉讼、仲裁、协议或纠纷等。
资金拆借引证监会问询
报告期内,捷众科技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
2015年度,孙秋根资金拆出期初余额672.97万元,本期增加328.71万元,收回减少135.54万元,其他减少866.15万元。
2014年度,孙秋根资金拆出期初余额479.99万元,本期增加268.25万元,本期减少75.27万元,期末余额672.97万元。
此外,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公司均存在向孙秋根、孙米娜等资金拆入的情形。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对公司的资金拆借情形提出问询,要求发行人逐项说明报告期内其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各项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各关联交易与对应的关联方主要业务的关系,发行人各关联交易所对应的业务是否仅由关联方提供,各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数量、交易金额及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比例、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与发行人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或销售价格以及关联方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或采购价格的差异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各关联交易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各关联交易今后的持续性及变化趋势。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捷众科技在招股说明书“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章节补充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如存在,则需进一步核查公司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并说明相关措施的有效性。
分红1785万元
公司近三年分配股利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1,785.00万元。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现金股利已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