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记者今日获悉,12月1日,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下发文件《关于追究部分经销商违约行为的通报》(茅黔酱司【2017】91号),对3家违约经销商及所在省区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追究部分经销商违约行为的通报
各经销商、各省区:
经查实,北京欧亚凯盛贸易有限公司、莞市茅园贸易有限公司、兴化市亚细亚糖酒经营部存在违背其承诺的销售行为,根据以上经销商与我公司签订的《茅台迎宾酒经销合同》。《茅台王子酒经销合同》约定,现对以上经销商违约和省区人员作如下处理:
一、北京欧亚凯盛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茅园贸易有限公司、兴化市亚细亚糖酒经营部按照购买价基础上加价10%收回,北京、广东、江苏省区协助经销商3日内整改完毕。
二、分别扣除北京欧亚凯盛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茅园贸易有限公司、兴化市亚细亚糖酒经管部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分别扣减北京欧亚凯盛贸易有限公司茅台迎宾(中国红)、东莞市茅园贸易有限公司茅台王子酒,兴化市亚细亚糖酒经营部茅台王子酒(酱香经典)2017年度合同计划10%,并不予以上经销商提前执行计划或增加计划,取消以上经销商2017年度评先评优。
三、扣减广东、北京省区副经理张欣、张俊伟12月份绩效1000元,江苏省区副经理夏长江、广东省区营销员粱俊豪、北京省区营销员赵建华12月份绩效2000元。
四、广东、北京、江苏省区7个工作日内将市场整改报告传回公司纪检监察室。
请各经销商严格按合同约定销售,并执行好相关促销活动政策,各省区以此为戒,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经销商销售服务工作。
特此通报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