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间,丹东港集团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债务集中到期,支付压力大,流动资金日趋紧张。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尚有银行借款利息0.76亿元到期未能支付,尚有融资租赁本息1.93亿元到期未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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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出,如果上述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事项一直持续,将会对公司未来融资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解决此次债务危机,公告表示,目前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债务委员会已成立,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牵头,共15家金融机构组成。债委会要求,各家金融机构需协调一致,不抽贷、不压贷、不降级。此外,丹东港正在与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协商到期债务展期或其他方式解决债务问题。
据丹东港中报显示,仅从该集团的银行贷款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共获得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政策性银行在内的15家银行授信346亿元,已使用210亿元。
如此巨额的贷款,一旦银行抽贷、压贷,丹东港的最终命运并不难猜。
具体来看,其中交行34.8亿元,剩余14.1亿元;
农行3.29亿已用完;
民生银行(8.850, -0.02, -0.23%)11亿元,剩余6亿元;
中行105亿元,剩余83.5亿元;
工行40亿元,剩余5亿元,5255万元展期;
建行24.7亿元,剩余7700万元;
进出口银行58亿元,剩余19.1亿元;
平安银行(13.080, 0.00, 0.00%)20亿元,剩余17亿元;
丹东银行10.7亿元,剩余2亿元。
此外,光大银行(4.200, -0.01, -0.24%)、营口银行、辽宁银行、广发银行、农商银行、华夏银行(9.350, -0.04, -0.43%)分别为2.45亿元、6亿元、2亿元、2亿元、6000万元、8000万元授信,均已用完。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丹东港还有多只债券未到期,长期来看,还面临着巨大的本息偿付压力。对于丹东港债的偿付能力,不少丹东港相关债券持有人目前仍持观望态度。一位“16丹港01”的持有者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目前‘救活’这只债券的关键是续上资金链”。
对此,丹东港表示,将继续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协商,并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解决上述到期债务问题,尽最大努力确保后续到期债券足额按期兑付。同时,将根据“16丹港01”和“16丹港02”《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和实施违约救济措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