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销售误导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12日,保监会(不含地方保监局)开出47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罚款954万元,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罚款410万元,合计罚款1364万元。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保监会(不含地方保监局)对20家保险公司、1家中介机构,连同相关负责人处罚142次,其中,险企与中介被罚58次,相关负责人被处罚84次,其中,三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禁入的年限分别为10年、5年、3年。
被保监会处罚最多的保险公司是中美联泰,据资料显示,中美联泰连同中美联泰北京分公司、广东分公司、湖北分公司、江苏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四川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14次,合计罚款金额116万元,其中,个人部分罚款金额27万元。被罚的原因只有一个,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违法行为。
事实上,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正是今年保监会处罚的“重灾区”。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因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被罚的保险机构和个人有61次,占保监会(不含地方保监局)总处罚次数43%,罚款金额645万元;涉及的保险公司有13家,保险中介机构1家,罚款金额474万元,单次被罚金额最高为30万元;被罚机构相关负责人有36人,罚款金额193万元,单次被罚金额最高为10万元。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主要表现为,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利用营销手段进行不实宣传,对法律、法规、政策作不实宣传;混淆“所缴保费”和“保额”概念方式夸大产品保险责任、将银行代扣保费介绍为“银行是给您(投保人)做一个担保也是给我们这边(公司)做一个担保”;对本公司销售政策作虚假宣传,对理赔手续、时效等服务夸大宣传,擅自扩大保险责任,对本公司进行夸大宣传并诋毁同业公司等。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行业电话销售方式进入了瓶颈期,无论是寿险公司还是产险公司,开展电销业务的公司正在减少,电销的发展进入了无序的状态,监管层及时出手整治乱象,对于提升保险行业的对外形象有着一定的提升作用。
除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外,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这两大违法行为也被保监会“重点关注”。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因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被罚的保险公司有3家,合计罚款95万元,相关机构负责人被罚2人。部分保险公司申诉网销渠道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不完全等同于公司拒保交强险。保监会认为,网销渠道是公司对外销售渠道之一,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已经限制了消费者通过网络渠道投保交强险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因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被罚的保险公司有3家,合计罚款166万元,相关机构负责人被罚8人,其中一人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