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商集团 持股比将降至33.3%
中法人寿成立于2005年,由中国邮政集团和法国国家人寿两大股东出资成立,二者各持股50%。此后,中国邮政集团在成立了中邮人寿后,将中法人寿股权悉数转让,一半转给了鸿商集团,一半转给了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济九鼎);同时,法国国家人寿也将所持中法人寿股权的一半转让给了鸿商集团。转让于2015年4月获得保监会批复。
由此,中法人寿股东变更为3家,其中鸿商集团持股50%为控股股东,人济九鼎和法国国家人寿各自持股25%。
2017年8月,中法人寿公告,公司拟增资约13亿元人民币,鸿商集团和人济九鼎2家股东参与此次增资,还拟引入2家新股东,包括广西长久汽车投资有限公司(长久汽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
此次增资完成后,鸿商集团仍为第一大股东,不过持股比例将由50%降至33.30%;人济九鼎持股比例由25%降至14.9%;法国国家人寿持股比例由25%降至3.33%,持股比例最低。拟引入的新股东中,长久汽车出资4.2855亿元,持股28.57%,将一举成为第二大股东;宁德时代出资2.985亿元,持股比例19.90%,将成第三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今年第二版的“增资扩股方案”。在中法人寿4月公告的第一版方案中,还有一家公司拟参与增资扩股——西藏先仁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先仁),其计划出资1.2855亿元,持股比例8.57%。不过在最新方案中,西藏先仁已不见踪影,其计划的出资金额则增加至长久汽车身上,长久汽车在第一版方案中出资额与宁德时代相同,为2.985亿元。同时,人济九鼎在第二版方案中计划增资额1.735亿元也少于第一个方案的1.75亿元,由此,其持股比例将低于15%。
一位险企高管分析,中法人寿增资扩股方案的调整,包括大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和其他股东变化,或与险企股东监管政策收紧有关。2016年12月,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下调至三分之一,在2017年7月发布二次征求意见稿时,仍保留单一股东持股上限三分之一的规定。
同时,二次意见稿将保险公司股东分类由第一次意见稿的三类改为四类,并调整了不同类别股东的分界线,持股15%是其中之一,达到15%意味着属于战略类股东,股东资质要求高于财务类股东。
“公司公告董事会通过增资方案,说明内部达成一致。”上述中法人寿人士表示,相信公司问题会得到解决,只是时间上不好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