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个多月的时间内,广东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受理对小鸣单车的投诉超过3万件,大多针对押金逾期退还的问题,但小鸣单车却被动消极应对。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以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这也是全国首起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4个月投诉超过3万件
据了解,从2017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没有退还的投诉,且投诉量呈现迅猛增长的趋势。
据广东消委会统计,截至2017年12月8日,广东消委会本部收到消费者对小鸣单车的投诉2952件(不含来访);广东全省消委会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3万件,投诉内容大多针对押金逾期退还的问题。
为化解消费纠纷,广东省消委会对受理的投诉进行了调解,向小鸣单车方发函调查询问,并约谈了相关负责人,还向小鸣单车开户银行查询。
在调查、约谈过程中,广东省消委会多次向小鸣单车确认其账户性质及存管情况,对方一直坚称其押金账户开设在某银行,账户的性质为银行托管的资金账户。但经广东省消委会向银行方发函了解,小鸣单车开设的资金账户为一般账户,并非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收取的消费者押金没有实施银行托管,对于这些情况,小鸣单车并没有向社会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告知。
11月中下旬开始,小鸣单车公司在处理省消委会转办投诉方面开始出现被动消极,虽然广东省消委会不断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但小鸣单车不仅没有及时处理投诉、从实质上改善逾期退还押金的状况,对消委会提出的落实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没有落实,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增加和积压。
小鸣单车被诉要求退还押金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小鸣单车经营者长期占有消费者押金、违背按时退还押金承诺、未实行专款专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开等一系列问题,已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公共秩序。
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
据了解,此案由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方圳斌律师共同进行代理,两人均是广东省消委会公益诉讼律师团成员。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这标志着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正式打响。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的现象看,正好符合“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规定,地方消协或中消协应替消费者提起诉讼。
广东省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此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其核心在于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的是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难点问题,其目的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当下的押金退还问题,更希望通过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及“免押金服务”等诉讼请求的提出,以司法判决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科学化、合理化,实现共享单车行业规范有序、健康长远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