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央行下发特急文件要求,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这是央行第二次调整支付机构备付金交存比例。
对此,易观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备付金集中存管是大势所趋,随着备付金集中存管比例的逐渐提高,用户资金的安全性也随之提高。“支付机构最终也将回归本质作用,支付行业产品和模式创新加速,支付行业将迎来一波合并潮,支付牌照价值降低,出清速度将加快。”
拉卡拉资深合规总监唐凌解读称:“在网联的系统建设尚未完全到位,能够充分承接各机构的全部清算业务之前,央妈将机构交存比例暂定为从2018年4月份开始达到50%左右,就是一个稳妥接地气的方案。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支付机构备付金日均余额达几千亿元,如沿用以前监管方式,风险显然较大。按50%比例交存后,风险将会大幅下降。”
备付金比例提高至50%
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但该资金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业务服务种类众多,不同的支付流程产生不同的备付金模式。随着国民消费水平提高,尤其是线上消费的普及,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产生的交易额随之提升。易观数据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非金融支付机构综合支付业务的总体交易规模达42万亿元。
但近年来,支付公司屡次挪用备付金,造成风险的案例不少。比如,2016年被央行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上海畅购公司,即是恶意挪用备付金,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
王蓬博认为,从已经发生的违规情况来看,备付金有被挪用的风险,一旦出现兑付危机,不但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也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央行在对此次政策的解读中也进一步指出,许多支付机构通过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赚取利息收入,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违背了央行许可其开展业务的初衷。
对于这笔庞大的资金,监管层也早有行动。2017年初,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正式建立。根据央行2017年1月发布的通知,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支付机构交存人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款(计为“非金融机构存款”)从2017年6月末的840.77亿元,迅速提升至2017年11月末的994.9亿元。
“加强备付金监管,势在必行。年初发布的备付金集中存管文件,将备付金交存比例与机构分类评级挂钩,差别化比例交存,政策导向明显。即:年度评级较好的机构,风险较小,交存比例就低。反之,交存比例高。”唐凌说,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来看,效果明显,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措施。
如今,央行再次提高备付金比例。根据通知,2018年1月仍执行现行集中交存比例,2018年2-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交存基数为2017年四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支付机构执行新的集中交存比例后,应确保其日终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存放的客户备付金不低于当日所有未集中交存客户备付金总额的50%。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自2017年初建立以来实施进展顺利,市场各方对集中交存比例逐步上调已有预期。本次调整已充分考虑了春节前现金投放等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对提高交存比例的过程采取分步实施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