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1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该行其他一级资本。
这是自3月12日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后,首家公开披露将采用创新型资本工具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银行。
那么,哈尔滨银行此次迅速推出一级资本补充计划,是否与撤回A股IPO申请导致无法补充资本有关?对此,记者向哈尔滨银行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另辟蹊径“补血”
哈尔滨银行于2014年在香港上市,2015年就开始了A股IPO之路,到目前已有两年半的时间。然而,3月16日,哈尔滨银行发布公告称,鉴于该行内资股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动,决定撤回A股上市申请,待内资股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后再重启A股上市申请。
在撤回A股上市申请后不到一个月,哈尔滨银行迅速推出一级资本补充计划。
业绩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哈尔滨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72%、9.74%、12.25%,与上年相比分别提升了0.38、0.39、0.28个百分点,均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规定的2018年底前监管要求。
那么,哈尔滨银行为何还急于补充资本呢?
“即使现在资本充足率能满足要求,肯定也要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提前补充资本,未来的业务扩张以及表外业务转表内都需要占用资本。银行也需要为未来的经营发展提前布局,无论是资本还是资金方面。”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也认为,除了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一级资本充足对于银行自营业务发展很有帮助,例如自营理财、自营贷款,以及金融市场类业务。
实际上,近年来,哈尔滨银行也在频频筹资补充资本金。2014年3月,哈尔滨银行在H股上市,募资63.21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2016年,哈尔滨银行发行了二级资本债80亿元的资本债,用以补充资本金。2017年,哈尔滨银行在境外发行优先股,筹资80亿元。
资本补充工具创新开启
此次发行方案显示,本次拟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为该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0亿元,将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2月27日,央行发布公告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具有创新损失吸收机制或触发事件的新型资本补充债券,资本补充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
3月12日,原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要积极研究增加资本工具种类,为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
无疑,此次哈尔滨银行拟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继上述文件发布后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创新。
赵亚蕊表示,目前国内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种类确实较少,常用的只有优先股可以计入其他一级资本。而且国内对核心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对应的资本工具界定得很明确,但对其他一级资本要求对应的资本工具没有具体界定,这也是《意见》出台的一个主要目的之一。
此外,创新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一级资本能够实质性降低银行核心一级充足率要求,减轻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普通股股权融资压力。
据了解,巴塞尔协议Ⅲ中将银行总资本划分为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从目前国内的银行来看,由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缺乏,所以一级资本与核心一级资本的组成类似,所以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实际上被变相提升到了一级资本的要求标准。”赵亚蕊称。
设立两大强制减记触发条件
据了解,无固定期限债券在期限上是不固定的,发行银行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自行中止甚至是赎回等一些措施。
根据发行方案,此次哈尔滨银行拟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的基础期限不少于5年,且在该行行使赎回权前无固定到期日。而且,赎回权为哈尔滨银行所有。
在发行方案中,哈尔滨银行还列出了两个强制减记触发条件。当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该行有权在无需获得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按照总金额不可撤销的全额或部分减记本金(任何尚未支付的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并使本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
此外,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该行有权在无需获得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按照总金额全额减记。
不过,赵亚蕊表示,就目前监管方出台的办法来看,触发条款一般都是银行可能破产的情况,这种情况至少目前来看很难发生。
目前在创新资本补充工具的政策支持下,有业内人士认为,像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这类资本补充工具有望在接下来一段时期迎来爆发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