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4日早间公告,公司与弓静、樟树市亚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就终止收购上海瑾呈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瑾呈集团”)股权事宜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约定,交易对方应在《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将公司已支付的收购保证金退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对方由于资金安排等原因未能在《终止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收购保证金全额退还,因此于2018年6月6日出具了《关于退还收购保证金的承诺》(以下简称“《承诺》”)。
截至目前,交易对方未能按照《承诺》的时间即2018年6月30日前向公司退还18,000.00万元的收购保证金、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将继续敦促交易对方退还收购保证金,妥善解决本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