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对一起著作权纠纷判决中,认可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这被认为是我国司法领域首次确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认定结果,不仅确定了区块链电子存证技术的司法地位,并且对其他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在认可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也将起到参考作用”,陈云峰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版权保护一直是区块链应用落地呼声最高的领域之一,不仅是区块链技术公司,地方政府、上市公司纷纷进场,加码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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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存证被法院认可
电子证据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储的证据信息,例如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文章、电子邮件等。区块链因具备不可篡改、可追溯特性,适合与电子存证相结合,存证也是区块链应用的典型场景。
在这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原告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对被告的侵权网页进行取证,并通过区块链储存电子数据的方式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杭州互联网法院从存证平台的资质审查、侵权网页取证技术手段的可信度审查和区块链电子证据保存完整性审查三个方面,对案涉电子数据的效力作出认定。
通过审查,法院认为,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不能因为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属于新型复杂技术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认定标准,而应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其证据效力。
审查中,法院也认可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区块链具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在确认诉争电子数据已保存至区块链后,其作为一种保持内容完整性的方法具有可靠性。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认定结果,不仅确定了区块链电子存证技术的司法地位,并且对其他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在认可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也将起到参考作用”,陈云峰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区块链技术分布式、不易篡改的特性,随着技术本身的成熟和完善,无疑会逐渐被普遍应用,并且能够有效地取代公证机构的一部分职能,减轻人力、物力资源,同时也能实现更大程度的公平性。陈云峰律师认为,“对于致力于区块链存证领域的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积极发掘区块链存证技术的更多潜力;另一方面,对于电子数据生成过程的存证和固定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技术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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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上市公司纷纷入场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网络数字时代的到来,盗版侵权的手段越来越“高科技”,作品创作过程中利用机器自动成文、使用过程中的频繁转载、对文章内容随意剪裁转发等问题大量出现,这就需要新的版权保护措施和手段。
随着区块链技术创新发展逐步成熟,产业应用的实际效果愈发显现。例如,某区块链技术公司采用自动化版权登记流程,最快可以在15分钟内完成版权登记,大大提高了版权登记效率。在登记确权后,版权主可以随时在链上查询数据存证,需要证书也可以向平台索取。
不仅是区块链公司,上市公司也在版权领域布局区块链技术,并取得一定成果。
作为首家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版权领域的A股上市公司,安妮股份(002235)基于区块链的版权存证服务,已为百万篇作品提供了确权服务。发挥区块链技术在确权、授权与维权过程中的海量、快速、即时性,逐步实现“创作即确权、使用即授权、发现即维权”。
安妮股份CTO、版权区块链联盟秘书长郝汉此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中对区块链助力版权保护领域作出了更多解释:区块链的特点是用户共同维护一个数据库,所有数据同步更新,无法篡改。“区块链这个特点与版权保护非常契合。我们不需要把内容放进区块链,可以把内容生成一个可以校验的值,跟版权一一对应,天然就具备很强的存证能力,用以证明该数字作品由某人某时提交,这个能力比中心化证明更高效”,郝汉表示。
此外,国家数字音像传播服务平台(版权云)基于无钥签名区块链技术的版权综合服务平台,在版权登记阶段利用无钥签名区块链技术对版权进行存在性证明。基于无钥签名区块链技术的中云文化大数据版权综合服务平台,能够为数字作品提供高效、简单、易操作、成本较低的版权登记服务。据统计,截至2018年4月份,版权云线下累计已完成400件作品登记,线上登记达到13000余件,版权登记数量成高速增长态势。
地方政府也在加紧动作,积极向区块链技术靠拢。例如,河北省版权信息数据库平台今年上线后,使登记时限从过去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一周之内。河北版权作品登记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据了解,仅2018年上半年,登记数量就已超过去年全年数量。
河北省版权保护中心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著作权人提交作品时,为了更加安全可靠的传输和存储,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版权服务登记平台将在以后的建设中增加时间戳和区块链技术。这主要是针对著作权人提交的电子证据存在“虚拟性、脆弱性、隐蔽性、易篡改性”等“先天不足”问题,采用区块链技术可保证其安全和不可篡改,以利于法院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