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要求中青旅就参与受让古北水镇股份一事作出相关问题补充说明。
公告显示,首先针对交易安排方面,京能集团曾就项目转让事项以书面方式征询古北水镇其他股东的意见,征询结果为3家同意转让,2家不同意转让,分别为中青旅及乌镇旅游。因此上交所要求中青旅补充披露该公司不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转让事宜,又拟参与本次股权认购的原因。
其次,针对标的资产方面,据早前预案披露,古北水镇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8亿元和1.61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14亿元和-1657.69万元。因此中青旅需要结合行业趋势、季节特征、分季度需求和价格变化等情况补充说明古北水镇2018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不匹配、净利润出现亏损的原因。
据了解,今年7月7日,中青旅公告披露,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参与受让京能集团持有的古北水镇20%股权。若受让成功,中青旅持有古北水镇股权比例可能超过50%。由于京能集团就此交易征询古北水镇其他股东意见后,中青旅及乌镇旅游2家股东不同意转让,曾引发业内质疑称,由于古北水镇经营状况未达预期,中青旅参与股份受让还需向光大银行申请贷款以筹集资金,因此,在此次交易中,中青旅有被迫接盘之嫌。(记者肖玮武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