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24日公布了关于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经纬辉开”)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75 号)。
监管函显示,经纬辉开于2018 年 6 月 28 日晚间披露《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其中关于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启用日期误写为7月2日,且在业务专区错误填报变更后的公司全称,随后于 6 月 29 日午间披露更正公告,将启用日期更正为 6 月 29 日。此外,经纬辉开前期信息披露文件还存在错误披露股权登记日等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深交所指出,经纬辉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的相关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于 2018 年 7 月30 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