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通报显示锦州银行大连分行和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违规办理贸易融资案,共处罚款92.98万元人民币。
2015年9月至10月,锦州银行大连分行凭其他企业的海关报告单为某企业违规办理贸易融资业务,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52.98万元人民币。
2016年9月至11月,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在企业重复使用海关报关单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贸易融资业务,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40万元人民币。
今年2月,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秩序。对于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强调保持执法标准跨周期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测性,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见习记者 赵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