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佳木斯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佳银监罚决字〔2018〕6号、7号显示,黑龙江同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同江农商行”)存在股东股权管理不合规、向借款人转嫁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佳木斯银监分局对其罚款50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
张自东对黑龙江同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管理不合规问题负领导责任。佳木斯银监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5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