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51期)。公告显示,北京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了食醋、酱油、餐饮食品、饮料、其他类别(即食鲜切果蔬和冷链即食食品)、酿造酱类、食盐、羊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蛋及蛋制品、蔬菜11类食品共55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4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据悉,不合格样品为标称河北金宏清真肉类有限公司供货,北京市顺义叶记牛肉店经营的羊肉,不合格项目为水分,经检测实测值为79.8 %,标准值规定为≤78 %。
标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宏晟肉类有限公司供货,北京玉祥金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不合格项目为水分,经检测实测值为79.7 %,标准值规定为≤77 %。
北京冀京超市经营的鲜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经检测实测值为15.0 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北京日光山谷超市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经检测实测值为0.72 mg/kg,标准值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
北京裕禧隆达超市经营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经检测实测值为0.028 m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药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涉及外埠的,北京市食药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资料显示, 氟苯尼考是一种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但产蛋家禽禁止使用氟苯尼考。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的蛋类,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