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近日,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在预测2017年年度业绩时未考虑重大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负面影响,导致2017年度业绩预测不准确,与此前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财务总监马建良一同被浙江证监局予以警示。
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披露《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万元—1,500万元。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5.55万元。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亿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预测2017年年度业绩时未考虑重大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预测不够审慎,导致2017年度业绩预测不准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未勤勉尽责,导致上述年度业绩快报修正未及时披露。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财务总监马建良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定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建良予以警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建良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