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监管公告显示,芜湖福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之一苏福男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18 年 4 月 24 日,苏福男减持芜湖福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从52.10%变动为 42.81%,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45%时未停止股票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的 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苏福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