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联合市公安局下发通知,决定对济南出租车驾驶员(含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背景进行严格核查,对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记录等情况的驾驶员,将依法撤销相关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市城乡交通运输委确定由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客管中心”)牵头,市公安局确定由公交分局牵头,两个牵头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市客管中心将申请人身份信息提供给公交分局,公交分局对申请人背景核查,包括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无暴力犯罪记录,有无吸毒记录,有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无记满12分记录,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背景核查结果予以反馈,由市客管中心告知申请人。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出租车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后,市客管中心每季度将持证出租车驾驶员信息提供给公交分局,公交分局每季度对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有上述情况的驾驶员,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市客管中心。市客管中心依据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规定第三十九条,撤销相关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对相关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记入企业、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测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