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8家寿险公司的23张罚单中,违规重灾区当属电销中存在的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等行为。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18年8月各地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当中,涉及保险公司的罚单共计63张,其中财险公司40张,寿险公司23张;主要集中在24家保险公司上,其中财险公司16家,寿险公司8家;罚金共计1479.3万元。
与之对比,2018年7月,各地保监局共计开出罚单150张,罚金911.4万元。这表示,2018年8月,虽然各地保监局发布的罚单数量下降,但分量更重,罚金只高不低。
从地区上看,2018年8月,开出罚单数量排名前五的保监局分别是江苏、甘肃、四川、浙江,黑龙江和广东并列第五。其中,排名第一的江苏开出罚单14张,其后的甘肃9张,四川7张,浙江6张,黑龙江和广东分别5张。
从处罚原因看,仍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公司留存投保人信息不真实,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老问题”。
财险公司被罚1173.6万
从罚单数量看,2018年8月,罚单数量前三名的财险公司分别为平安产险、人保财险、大地财险,罚单数量分别为9张、8张、4张。此外,第四名为中华联合财险,数量3张;有4家财险公司并列第五名,分别为安诚财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和华泰财险,罚单数量均为2张。
从罚金额度看,在16家财险公司的40张罚单中,共涉及罚金1173.6万元。其中,罚金前五位的财险公司分别是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太保产险,罚金分别为290.5万元、276.5万元、135万元、73万元、70万元。
具体而言,在四川地区,平安产险因“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被罚公司及个人129万元;在湖南地区,因“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1万元;在甘肃地区,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20.5万元;在江苏地区,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未按规定向保监局报告指定临时负责人决定”、“私自合作积分抵扣保费活动”、“虚列财务费用”被罚58万元。
在四川地区,人保财险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和“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被罚公司及个人151万元;在内蒙古地区,因“编制虚假资料”被罚60万元;在江苏地区,因“使用公共责任险产品承保其他公司”被罚65万元;在山东地区,因“编制虚假资料”被罚14万元;在贵州地区,因“存在给予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问题”被罚0.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车险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车险经营主体或中介代理机构销售人员为拉业务,将本来属于机构或个人劳动所得的佣金或手续费,部分或全部返还给客户或代办人,即所谓的车险“发现”。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车险正常经营秩序,恶化营销员生存环境,使营销员陷入“有返现、有业绩,无返现、无业绩”的尴尬境地,正常展业无法进行,行业则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
寿险公司被罚305.7万
2018年8月,罚单数量前五名的寿险公司分别为人保寿险、国寿股份、平安人寿、太平人寿和新华人寿,罚单分别为8张、4张、3张、2张。其中,平安人寿和太平人寿并列第三,均为两张罚单。
从罚金额度看,在8家寿险公司的23张罚单中,涉及罚金共计305.7万元。其中,罚金前五位的寿险公司分别是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和国寿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人保寿险罚单数量和罚金均位列榜首。具体而言,在福建地区,人保寿险因“欺骗投保人”、“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和“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被罚个人及公司21.1万元;在甘肃地区,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40.6万元,因“超犹豫期对投保人进行回访”被罚2万元;在浙江地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和“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罚40万元;在河北地区,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任命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指定临时负责人未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被罚7万元。
在上述罚单中,违规重灾区当属电销中存在的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等行为。例如,阳光人寿杭州电销中心在保险电话销售中,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违法行为,被停止接受新业务六个月。时任阳光人寿杭州电销中心负责人被撤销任职资格。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6月,寿险电销保费收入来自经营电销业务的25家公司,规模保费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为平安人寿、招商信诺人寿、阳光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和国寿股份,合计占据77%的市场份额,其中平安人寿一家公司市场份额高达48%,市场集中度较高。市场份额紧随其后的是太平人寿、泰康人寿、华夏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和中英人寿。
一位保险公司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销售诱导和擅自承诺,给保险公司带来了理赔困难和更深层次的保险消费者信任危机问题。虽然几经整治,但依然困扰保险业多年。从长远看,保险业需要培养长期、理性和笃定的文化,推动行业成熟并持续健康发展。
保险电销始终处于不断规范的过程中。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2008年,原保监会曾下发《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2012年,又发布《关于尽快遏制电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先后出台《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方法》;2017年,进一步出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将电销纳入可回溯管理的实施范围。
近期,银保监会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险销售误导的查处惩戒力度,针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和突出公司,组织开展“精准打击行动”,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针对人身保险销售、渠道、产品和非法经营等方面问题开展人身险“治乱打非”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记者 李致鸿 实习生 胡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