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在公司债券承销、新三板推荐等投行类业务上出现多次违规行为,华西证券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长江商报记者查询发现,华西证券今年上半年投行业务下滑已有端倪,半年报显示,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降低71.92%,营业利润率为负。
值得关注的是,在其投行业务中,华西证券尽调未尽责,导致“带病企业”挂牌新三板, 其推荐的企业民生冷链挂牌后仅半年,便涉多起借款合同等纠纷,且类似的诉讼一直延续至今。根据ST民生冷相关公告,目前其所涉大部分案件,ST民生冷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且公司目前经营处于停滞状态,并可能被终止挂牌。
“新三板问题只是一个缩影,未来券商投行格局的‘马太效应’将越发明显,大型券商投行业务优势越来越明显,市场集中度进一步上升,资管新规及其配套措施相继出台,净值化和去刚兑趋势,一方面将极大影响零售客户资产配置选择,另一方面也将对行业发展及竞争格局将产生深远影响。”一位券商内部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融资融券规模随行就市,股票质押新规将进一步规范业务发展,预期规模增长将放缓,IPO从严审核趋势不变,在此压力下,券商的经纪业务着重点逐渐进入存量竞争的阶段,财富管理转型是未来发展及形成核心竞争力方向。
民生冷链“带病”挂牌,华西证券尽调未尽责
四川证监局公告称,华西证券在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冷链”)的新三板挂牌项目中,推荐尽调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
据四川证监局调查,民生冷链尽调底稿中收录的民生冷链工商登记资料,存在复印专用章未能体现复印资料总页数、复印资料也不能体现页码首尾衔接状况。
经查,项目组在尽调过程中未实际参与工商查询工作,也未通过现场访谈等其他方式核实工商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导致未能发现并关注民生冷链实际控制人王兰个人对其他自然人负债1400万元,以及王兰、赵杰夫妇将所持股权出质的事实。
长江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此次涉事的民生冷链其实是一家“带病”挂牌的企业,早在挂牌前就欠下多笔大额债务。公司在挂牌之前的2014年至2015年期间,公司向员工借款都没有按时归还。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民生冷链(前身宜宾市民生饮料冷食品有限公司)以“为公司资金周转”为由陆陆续续向员工借钱,并约定月息2%,借期1年。
到期后,民生冷链未还本付息,在员工多次催促下,2016年5月31日公司法人王兰在借据上载明“确认本债权”,加盖法人和公司印章,但之后一直没有还款行动。
另外,公司法人王兰更是多次向银行、个人和金融机构借款未还,被告上法庭。
2015年6月15日,王兰向四川省宜宾市银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000万,2015年12月15日到期后,银信典当多次催缴无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8月,王兰、赵杰以个人名义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支行贷款257万,借款到期后,银行人员多次催缴未果,邮储银行再次把王兰等人告上了法庭。
另外,2015年9月18日,民生冷链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签署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议案,本次新增发行股份500万股,出资人共计缴纳出资额1000万元。
不过,华西证券查阅了相应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股东缴款银行凭证、《验资报告》、工商登记等资料,但尽调底稿中未收录认购股东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另外,在宜宾雪贝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民生冷链原关联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华西证券未对股权受让方走访了解,未能核实并及时发现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受让方于斌与民生冷链董事兼财务总监李蜀萍的母子关系。
项目标的募资挪作他用,华西证券视而不见
根据此次四川证监局的现场检查,2016年6月,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16顺风01债,华西证券作为其受托管理人,还出现了诸多未履职事项。
首先,募集说明书中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包括采购元件、组件及支付工程款”,本次债券实际发行金额5亿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到账资金4.98亿元。
其中发行人2016年6月27日调拨给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3952万元,用于支付银行贷款保证金,该事项属于受托管理协议3.4条的第13项“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18项“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情形,受托管理人未在临时受托事务报告中披露。
2016年6月21日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未来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解除其原于2015年12月1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募集说明书该股权转让收入为公司偿债来源之一,该事项属于受托管理协议3.4条第10项“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受托管理人未就此事发布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2016年12月29日,发行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事项属于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第9项“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及第18项“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情形,受托管理人未就此事项发布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点、内容,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的规定。
对此,华西证券表示,针对四川证监局此次出具警示函,公司诚恳接受, 并已着手通过有效措施切实改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持续提升投行项目质量。
上半年投行业务下滑明显
根据其半年报,2018年上半年,华西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3.61亿元,同比增长0.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亿元,同比下滑1.91%。
记者注意到,华西证券营收结构与大部分券商一样,经纪业务营收占据半壁江山,投行业务也是华西证券的主要业务之一。
多年前便立志要打造成为一流投行的华西证券,从数据来看,确实在投行业务方面取得一定增长。据了解,2014年至2017年,华西证券投行业务收入分别为1.81亿元、1.96亿元、2.94亿元和3.3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3%、3.26%、10.83%和12.85%。但是2018年上半年,华西证券投行业务营收占比下降明显,仅为3.85%。
与此同时,华西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比重下降,由2017年的51.45%降至41.79%,而信用业务和投资业务占比进一步提升。这表明华西证券的业务营收结构得到一定程度优化。
此外,华西证券投行业务营收及利润率同比下降更加明显。今年上半年,华西证券投行业务营收同比减少71.92%,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72.75个百分点。
根据半年报,华西证券的投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三板推荐等业务。今年上半年,在股权融资方面,华西证券完成了1个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承销金额3.25亿元。截至6月末,公司在会审核IPO项目 5个,非公开发行项目1个。
债权融资方面,上半年共完成发行4只公司债、3只企业债,合计承销金额56.25亿元。截至6月末,公司在审债券项目7个、待发行项目5个。
新三板业务方面,上半年完成2家新三板公司推荐挂牌。截至6月末,在审项目2家,对61家挂牌企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承担做市业务的挂牌企业6家。
2018年上半年,IPO进入严审核、慢节奏的平稳发行态势,伴随再融资新规、并购新规等相继实施,股权融资市场较为低迷,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上半年,仅36家券商完成IPO承销项目,全市场IPO数量和筹资额同比分别减少74%和26%。
“一方面是大环境影响,上半年监管政策趋严、股权融资市场发行规模下降等因素,一方面是资源集中在龙头券商手中,中小券商脱颖而出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小。”上述券商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分析,投行业务生存艰难。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7年经营业绩排名情况,在98家统计的券商中,华西证券总资产485.24亿元,排在第29位;净资产126.42亿元,排名35位;净资本115.72亿元,排名36位;营业收入26.70亿元,排名36位;净利润9.35亿元,排名26位。总体实力属于一家中型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