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今日发布的安徽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银监罚决字〔2018〕10号显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科技农商行”)滨湖支行存在违规吸收存款违法违规行为。安徽银监局对其罚款25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项,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7月9日,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18年7月9日)显示,合肥科技农商行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其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今年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安徽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银监罚决字〔2018〕1号显示,合肥科技农商行存在有关业务存在“存贷挂钩”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安徽银监局对其给予罚款三十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