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雾环保”)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116 号)。
监管函显示,2018年8月16日,神雾环保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累计情况的公告》,除 2018 年 5 月、7 月披露的诉讼外,神雾环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53 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69,465.82 万元,占神雾环保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5%。神雾环保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情况,直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才披露。
深交所指出,神雾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第11.1.1条和第11.1.2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