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西藏银监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藏银监罚决字〔2018〕3号、4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易光明,该分行存在超额放贷,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代义刚负直接责任。
西藏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作出罚款5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对代义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