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监局今日在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新保监罚〔2018〕23号)显示,昌吉市庞大一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的违法行为。
据处罚决定书,2017年至2018年5月,以赠送油卡和代金券的方式,向通过你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渠道购买车险的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累计金额47.86万元。
新疆保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相关业务和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昌吉市庞大一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新疆保监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昌吉市庞大一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