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法院是捍卫法律尊严的地方,而汝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及宣判一起案件之后,却被汝州市检察院指出,审判程序违反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涉嫌违法。到底怎么回事呢?
车先生是汝州人,毕业后本想在家人的帮助下做点事情,可没想到的是,不仅钱没挣着,还被骗惨了。
原来,从2015年3月份,尹某和张某以河北灵寿县土地整理项目为由,让车先生投资,先后转了950万元。因为涉世不久,经商经验不足,在没有对项目充分考察的情况下,车先生信任了尹某和张某两人。等车先生按照约定,将最后一笔260万元转到尹某的公司账户上以后,对方便再也联系不上了。
意识到自己受了骗,车先生赶紧报案。可是报案后,他很快就接到了对方的电话。
在家人劝说下,车先生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可是半年时间过去了,对方又开始玩起了失踪。
11月20号,记者来到汝州市公安局,由于办案警官在外出差,未能接受记者的采访。不过警方出示的资料显示,车先生最后一笔260万元转给尹某的公司之后,被对方变相取出后用于个人消费,并没有用于公司业务开展。经调查,尹某的公司并没有什么收入,基本没有能力偿还这些钱。
公安机关认为,尹某和张某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而汝州市检察院也对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做了整理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然而这起案件审理后,汝州市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车先生难以接受。
车先生说,抛开判决结果不说,对于法院审理中出现的一些程序问题,他也无法理解。
车先生的律师也对法院的审理流程提出质疑,2017年12月8号开庭审理此案,直到2018年10月18号才向车先生送达了判决书,严重超过了审理时间。
一起普通的公诉案件,竟然审理了10个月。究竟是何原因,车先生告诉记者,汝州市人民法院至今也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但是对于这一点,汝州市检察院给出了明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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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军现除此以外,车先生还有一个质疑,哪就是汝州市人民法院在判决前讨论该案时,并没有按照规定,让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参加。
潘军现:对于案件中出现的种种疑问,11月20号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这起案件的审判长王晓辉法官,但对方没有接电话。随后,王法官发来短信,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而汝州市人民法院,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目前,针对这起案件,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