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郑州市的李女士给《法治现场》打来热线电话,说自己家失火了,失火原因似乎跟请来的保姆有关。
事情发生在11月21号。李女士说,当时他们一家三口和保姆一起在外面,着火时家里没有人。
等李女士一家赶回来时,火已经被扑灭,屋里一片狼藉。消防队员说,起火点是床头柜附近的一个电源插座。
李女士说,起火的房间是保姆吴阿姨的房间,除了她本人以外,别人很少进出。
李女士认为,这根被烧化的电线很有可能就是保姆吴阿姨使用的电器,因为停电而忘记拔下来,导致来电的时候一直作业,温度升高而造成了失火。
李女士说,保姆吴阿姨是她通过一个叫“一家亲”的家政中介公司找到的。
协议的第三条注明,雇主和保姆在合作期间应接受家政公司的管理,家政公司对雇佣双方都负有管理职责。那么,在李女士家保姆房间失火事件上,保姆和家政公司又是什么样的态度呢?
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建设路与华山路交叉口的“一家亲“家政公司了解情况。在这里,我们见到了保姆吴阿姨。
吴阿姨说,出门之前她查看了屋里的设施,插座上没有其它电器。起火原因可能跟停电有关。
至于李女士质疑的那根电线,吴阿姨这样解释。
“一家亲”家政公司一位姓曹的负责人称,失火事件和家政公司无关。
栏目法律顾问认为,目前,起火原因的鉴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苏汝国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 主任
如果消防部门的责任认定,认定是由于人为用电失误引起的,保姆应该承担责任。作为家政公司来讲,合同明确约定他对保姆有管理责任,家政公司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假如说起火原因鉴定是由于线路而引起的,保姆和家政公司就不一定承担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