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京保监罚〔2018〕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中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原北京华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的行为,违反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九十五条,北京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规行为。
同时,时任公司董事长李庆生、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壤允是对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九十五条,决定对李庆生、许壤允分别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