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广汇物流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旗下子公司四川蜀信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桂林金建92%股权以及钰荷金池、汇润兴疆和新汇茗万兴100%股权。请公司说明本次交易需向三家公司实缴出资具体款项及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回应称:四川蜀信分别向钰荷金池、汇润兴疆和汇茗万兴实缴出资58,000万元、29,000万元和2,000万元,合计实缴出资89,000万元。本次交易需支付的价款由股权转让价款和三家公司应付账款构成,合计123,834.08万元。交易对价以桂林金建、钰荷金池、汇润兴疆和汇茗万兴股权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四川蜀信需向桂林广汇、广西广汇、万财投资和广汇房产分别支付股权转让价款9,372.53万元、369.07万元、177.31万元和17.26万元,合计支付股权转让款9,936.17万元。同时,钰荷金池、汇润兴疆和汇茗万兴在收到四川蜀信实缴出资89,000万元后,以股东投入和自筹方式,分别向广西广汇、万财投资和广汇房产全额支付应付账款62,023.07万元、47,117.12万元和4,757.72万元,合计支付应付账款113,897.91万元(三家公司在收到共计89,000万元实缴出资后,以股东投入资金分别支付应付账款,剩余4,023.07万元、18,117.12万元、2,757.72万元,共计24,897.91万元应付账款,三家公司将以其销售商品房或其他自筹资金支付)。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发生的相关资产购买包括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中物流”)增资控股新疆御景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及控股公司近12个月内购买资产合计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上述指标占比未达到《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