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青海监管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罚决字〔2018〕1 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开贞,该分行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贷款发放不审慎、向问题企业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严致使信贷资金被挪用归还他行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青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罚款人民币5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