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制于经营范围等因素,中小银行的“垒大户”情结难解,开年来,已有多家银行因授信集中度超标被罚。2月28日,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发布一则信息处罚表显示,因购买理财产品未按照“穿透”原则对最终用款企业实行统一授信,造成授信集中度超标的违法违规,河南延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30万元。
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开年两个月以来,根据监管做出处罚决定日期算,已有河南延津农商行、大同农商行、葫芦岛银行因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标受到处罚。具体来看,1月16日,大同银保监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大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授信集中度超比例,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1月14日。此外,葫芦岛银保监分局1月15日作出处罚,葫芦岛银行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转让信贷资产、授信集中度超标,被罚款50万元。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又称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规定,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15%。2018年5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防控集中度风险。
分析人士指出,监管举措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提升集中度风险管理水平,降低客户授信集中度,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此外,还将引导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改变授信过程中“搭便车”、“垒大户”等现象,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可获得性,改善信贷资源配置效率。(记者 刘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