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京银保监罚〔20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安心致远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安心致远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虚假保险中介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未按规定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五条,北京银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贾国民是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五条,北京银保监局决定对贾国民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