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上饶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饶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12号、13号)。
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涂珏,该分行受托支付管理与控制不严导致固定资产贷款资金被挪用。对此,王珺负审查责任,龚倩负承办责任。
上饶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王珺、龚倩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