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7日公布了临汾银保监分局对建设银行霍州东大街支行(原建设银行霍州鼓楼东街分理处)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
决定书显示,建设银行霍州东大街支行(原建设银行霍州鼓楼东街分理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胡泽慧,该支行存在金融许可证遗失后,没有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违法违规事实。
临汾银保监分局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建设银行霍州东大街支行(原建设银行霍州鼓楼东街分理处)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建设银行临汾分行副行长王云龙罚款5万元,对原建设银行霍州鼓楼东街分理处时任主任秦维国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