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河南银保监局官方网站接连公布数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其中4张开给了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息县农商银行”)。河南银保监局信阳分局对息县农商银行处以罚款20万元,并对该行3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警告。
下载APP 阅读本文更深度报道
河南银保监局公告截图
编号为“信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开给了息县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发放冒名贷款”,河南银保监局信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息县农商银行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河南银保监局公告截图
编号为“信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开给了息县农商银行的胡瑞军,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对发放冒名贷款负主要责任和管理责任”。河南银保监局信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胡瑞军处以警告。
河南银保监局公告截图
编号为“信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开给了息县农商银行的叶大春,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对发放冒名贷款负管理责任、直接责任”。河南银保监局信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叶大春处以警告。
河南银保监局公告截图
编号为“信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开给了息县农商银行的胡红,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对发放冒名贷款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河南银保监局信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胡红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