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4日电 14日,国新办举行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情况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在谈到信息主体的保护时表示,人民银行始终坚持将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作为征信工作的重中之重。
有记者问,在一切数据皆价值的商业导向下,老百姓感觉成为网络上的透明人,很多网络侵权的事件屡有发生。请问,如何在数据搜集、处理和使用的过程中加强对信息主体的保护?
朱鹤新表示,人民银行始终坚持将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作为征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完善征信管理制度体系,一定要法律先行,所以《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为征信市场规范运行提供制度支持。
二是要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求市场主体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和监管要求开展业务活动,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同意权、知情权、异议权、更正权、投诉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
三是严厉打击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违法采集、查询和使用个人信息征信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下发整改意见书、约谈、通报、暂停查询权限等监管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形成的有效震慑。
四是要持续加大征信宣传教育力度,人民银行积极开展征信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公众对征信的了解程度,不轻信征信洗白、不良信息铲单等网络骗局,懂得利用各种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8年各级人民银行共举办征信宣传活动8.1万场次,覆盖受众群众1500多万人次。
五是引导社会观众关注自身信用记录,今天(14日)是我国第12个“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各级人民银行在全国开展多种多样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希望公众能踊跃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要增强信用管理,首先要懂知识,在这个基础上要增强信用管理的能力,维护好良好的信用记录。(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