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河南银保监局官方网站接连发布4则通报,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进行严厉处罚,罚款金额高达65万元。
编号“许银保监罚决字[2019]8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的法人为周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员工违规出借账户为客户过渡资金”。河南银保监局许昌分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处以罚款50万元。
河南银保监局官网通报截图
编号“许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河南银保监局许昌分局认为,王庆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河南银保监局官网通报截图
河南银保监局官网通报?截图
编号“许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及“许银保监罚决字[2019]10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河南银保监局许昌分局认为,程英豪、孙英两人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员工违规出借账户为客户过渡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两人分别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5万元。
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王庆是该行行长,孙英是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