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保局26日对外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推出“常住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并办理了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
据了解,这一试点缘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已印发的《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目前,珠澳两地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澳门实行福利性质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而内地实行的是社会医疗保险模式。此前,在珠海就业和上学的澳门籍人士,已可以在珠海参加医保。
据统计,2018年澳门居民在珠海市的就业参保人数约为2017人,学生参保人数约151人,澳门户籍参保人在珠海市住院报销待遇享受人次为349人次,门诊报销待遇享受人次达4408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约363万元。此次试点进一步扩大了参保对象范围。
根据新规,在横琴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已在珠海市就业的人员或在珠海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除外),可凭居住证以学生和未成年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后,可按规定享受珠海市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2万元。目前,珠海市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约1500家,澳门居民申报参保后,凭社保卡在珠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可实现一站式联网结算,个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另据记者从26日在澳门举行的记者会上获悉,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说,参加“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10岁以下儿童、中小学生,以及65岁或以上澳门居民,将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提供的自付保费部分的全部津贴。(记者魏蒙 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