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又要有新变化了!
记者7月1日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从7月10日起,杭州市本级公租房收入标准再次放宽,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56276元调整至低于61172元,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家庭可以享受到公租房的保障。
同时,货币补贴发放对象也有了新变化,将不再发放给房屋出租人,而是直接将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于广大公租房申请家庭来说,变得更加便利。
部分保障家庭会选择租住租金相对低廉的农民房和合租房等。但是,由于这部分房屋未被列入货币补贴保障对象的承租房屋范围内,导致这部分保障对象不符合申领补贴条件。
针对这些问题,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也对货币补贴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提高保障的有效性及服务的满意度。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政策,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房屋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一是“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二是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三是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这也意味着,即使是在余杭区租赁农民房的保障对象也可以凭借规定材料享受到货币补贴保障了。(记者 詹程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