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险遭银保监会监管 违反射幸合同原则等17宗违法违规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9-07-24 14:15:03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2号)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部分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备案产品含涉车责任,违反关于备案产品管理范围的相关规定;二是引用已废止标准;三是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长期保险概念;四是违反射幸合同原则;五是保险费率上下浮动的,未明确保险费率调整的条件;六是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未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等不同情况;七是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八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情形下违规退还保费;九是条款要素不完备、不合理;十是部分免责内容未作出明显提示;十一是费率表要素不完备;十二是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十三是备案材料不完整、不一致;十四是产品属性分类不当;十五是备案表填写不规范或与系统不一致;十六是保险条款存在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表述;十七是条款出现文字或格式错误。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年第8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3号)第一条,《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保监产险〔2014〕88号)第三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保监发〔2016〕115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一条及第四十五条,《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保监发〔2017〕2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9号)中负面清单第二十四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华安财险采取如下监管措施:

一、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

二、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华安财险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三、华安财险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保险机构使用的保险条款或者保险费率被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2号

当事人: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2层A2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光荣

前期,我会组织开展了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部分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备案产品含涉车责任,违反关于备案产品管理范围的相关规定;二是引用已废止标准;三是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长期保险概念;四是违反射幸合同原则;五是保险费率上下浮动的,未明确保险费率调整的条件;六是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未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等不同情况;七是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八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情形下违规退还保费;九是条款要素不完备、不合理;十是部分免责内容未作出明显提示;十一是费率表要素不完备;十二是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十三是备案材料不完整、不一致;十四是产品属性分类不当;十五是备案表填写不规范或与系统不一致;十六是保险条款存在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表述;十七是条款出现文字或格式错误。以上事实有你公司报送的条款费率等材料为证。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年第8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3号)第一条,《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保监产险〔2014〕88号)第三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保监发〔2016〕115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一条及第四十五条,《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保监发〔2017〕2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9号)中负面清单第二十四条等规定。我会依法向你公司告知了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为加强保险产品监管,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如下监管措施:

一、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

二、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你公司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我会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当事人如不服上述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2019年7月15日

标签: 华安财险 监管

猜你喜欢

广西玉林:去年减税降费“红利”超11亿元 支持经

2021年,广西玉林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 27亿元,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更多

2022-03-02 10:16:12

【环球财经】IMF和世行将向乌克兰提供逾50亿美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3月1日发布联合声明,宣布向乌克兰提供总额达52亿美元资金支持,...更多

2022-03-02 10:06:38

普京签署保障金融稳定补充临时措施的总统令

俄罗斯总统新闻局1日发布消息说,俄总统普京签署了关于保障金融稳定补充临时措施的总统令,旨在维护...更多

2022-03-02 06:56:54

俄媒:俄乌将于3月2日在白波边境举行新一轮谈判

据俄罗斯媒体1日报道,俄罗斯与乌克兰代表团将于3月2日举行新一轮谈判。谈判地点位于白俄罗斯与波兰...更多

2022-03-02 05:29:10

最新动态:俄媒说新一轮谈判将于2日举行 乌方表

据俄媒消息,俄罗斯与乌克兰代表团下一轮谈判将于3月2日举行。乌克兰外长库列巴1日表示,乌方认为需...更多

2022-03-02 05:41:18

世卫组织: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达435626514例

截至欧洲中部时间1日17时37分(北京时间2日零时37分),全球确诊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200287例,达到43...更多

2022-03-02 05:27:33

王毅应约同乌克兰外长库列巴通电话

王毅表示,针对当前危机,中方呼吁乌俄通过谈判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支持国际上一切有利于政治解决...更多

2022-03-01 22:40:44

上海房贷市场“小阳春”:部分银行放款缩短至10天

记者日前从多位国有大行和股份行房贷经理处了解到,今年以来,上海房贷市场有所放宽,二手房房贷放...更多

2022-03-01 20:08:15

稳增长政策促进PMI回升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表示,三类PMI指数回升表明稳增长政策效果显现,春节之后经济增长动能正在恢复...更多

2022-03-01 19:34:31

郑州: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

通知强调,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更多

2022-03-01 17: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