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29日表示,在此次消防执法改革中13种消防产品将调整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一种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管理制度。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没有经过认证,就不能出厂、销售、进口,不能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在当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刘卫军说,此次调整出的13种产品,包括消防水带、消防车等产品基本为消防部门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产品,而一些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少的产品质量也比较稳定。通过此次改革,预计减少7万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及企业1万余家,将大大降低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改革之后,如何保证消防产品的质量安全?刘卫军说,对取消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消防部门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其在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施监督管理,并采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认证;对保留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CCC认证监管,重点查处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以及伪造、冒用、买卖CCC认证证书的行为;突出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力度,对消防产品认证活动加强监管,同时发挥社会各方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保障消防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记者叶昊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