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号称“互联网学车第一”的广东猪兼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猪兼强”)麻烦缠身,不仅深圳分公司(下称“深圳猪兼强”)总部已经人去楼空,其沙井训练场也因欠租一个月而被关停。此外,有在猪兼强报名学车的学员签约数月后都无法获得相应服务,还有大量学员在寻求解约退费时也遭到公司的百般刁难。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致电猪兼强广州总部,就上述情况进行求证,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深圳那边的情况我们不清楚,广州总部运营一切正常。”
训练场欠租被关停
据了解,目前互联网学车平台猪兼强已被多位学员投诉,表示公司无法按合同为他们提供驾培服务,更有甚者称自签署合同以来便没有出流水号,其已交费用在4000元至6000元之间。有学员因此向公司申请退款,却被告知退款需签署解约合同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处理;此外,7月29日时公司位于南山区的总办公室已人去楼空。
有学员李女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三个月前,她在公司业务员的推荐下到深圳猪兼强报名学车驾考,签署合同后在其天猫店铺上付款4980元,但至今也未收到流水号,无法正常学车。于是,李女士联系了公司的专属客服,客服表示无法按时获得流水号是因系统升级。
后来,李女士了解到很多学员也遇到同样情况,并听说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疑似资金链断裂。对此,李女士提出退款申请,其专属客服表示公司的南山办公室已经搬迁至沙井训练场,可当场办理退款。
7月30日,《证券日报》记者来到深圳猪兼强位于宝安沙井的训练场,却发现该训练场早已不见猪兼强踪影,唯一留下的迹象只有旁边被撕下广告牌的黄色边缘,现场还有十几位学员正聚集维权。
记者注意到,训练场门口还被贴了一张告示,内容显示深圳猪兼强已拖欠该场地租金1个月以上,物业多次催讨后也未有积极回应,该物业表示将保留向深圳猪兼强追偿的权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沙井现场,有学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深圳猪兼强还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其与专属客服的聊天记录也显示目前有多名员工正在与公司走劳动仲裁流程。该名学员表示,他选择猪兼强学车是因为离家近、广告多,“当时广告都打到小区门口了,在外面也到处能看到广告,没想到现在会出现资金问题。”
对此,记者以学员身份联系猪兼强客服,客服表示,“沙井训练场关闭是因为过来办理退款的学员过多,目前退款无法现场办理,需要将相关资料邮寄到上梅林训练场;我们一直在正常上班,只是办公地点还在找。”
7月31日,记者赶赴猪兼强的上梅林训练场,现场已有数位寻求退款的学员到达,也有学员表示他已办理退款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但没有收到退款。在现场,记者看到有多份标注为6月份的学员驾培资料仍被留在办公室内,并没有被提交,还有多份被签收的退款合同也被滞留在此。
对于学员申请到期未收到退款的情形,记者从一自称总部派来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杨小强处了解到,猪兼强被冻结的资金不是小数目,公司正在疏导学费、供应商、员工和教练等费用,他还表示:“到期的我们都在调取其他资金逐个安排退款,我们在这段时间会全部退完,按合同负责到底。”
猪兼强不具备驾校资质?
公开资料显示,猪兼强成立于2014年9月份,自称是一家坐拥20万学员的“互联网+自营驾校”连锁驾培企业,业务覆盖广州、深圳、上海、武汉等地区。
据了解,猪兼强在成立后曾获得多次融资。天眼查数据显示,2016年3月,公司获得来自广发信德的数千万元A轮投资;2016年获得A+轮融资1.2亿元,投资方为浙银资本、同创伟业、广发信德和广东文投;2017年和2018年,公司先后获得未披露具体金额的B轮、C轮融资,投资方分别为同创伟业、天弘国富和兴业资管。
对于近日情况,日前猪兼强方面公告称,“由于公司控股的驾校股权问题发生诉讼纠纷,案件诉讼过程中公司大量资金被冻结,造成部分学员出流水号周期较长。”
资料显示,自今年3月份起猪兼强便与深圳市卡尔迅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多起纠纷,包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等。在上梅林训练场,有一顾姓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的官司还没结束,几天后还会开庭。”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也在日前发布声明称,深圳猪兼强只进行了商事登记,并未取得由其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此,市交通运输局提醒道,市民在报名驾培时,应选择具备上述许可证经营资质的正规驾校及合法报名点,同时要与驾校签订有法律约束力的由市驾培协会监制的正规学车培训合同,索取票据,以维护学车权益。
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副会长张军认为,“猪兼强公司利用互联网+的概念进行大肆宣传,从其与消费者签署的合同上来看,由猪兼强公司为学员选择驾校,提供个性化学车服务,其中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不排除涉及虚假宣传和欺诈的行为。由于猪兼强公司在收费以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学员提供相应服务,构成违约,学员如果遇到公司不愿或者无法退费的情况,可以通过包括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赵琳 见习记者 林娉莹
(应被采访者要求,“李女士”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