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提出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底完成“两个一站式”
根据这份意见,到2020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普遍开通网上立案功能,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务。中、基层法院建立由多数法官办理少数疑难复杂案件,少数法官解决多数简单案件的工作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说,诉讼服务是司法文明的窗口。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推动诉讼服务从最初服务窗口到“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再到当前集立案、服务、裁判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了革命性、跨越式、深层次发展。95%的法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83%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75%的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
对于在线调解平台和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建设,这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打造“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理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在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意见要求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清单,逐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一次性办理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意见还提出拓展全方位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类、便民服务类、诉讼辅助类、纠纷解决类、提高效率类、审判事务类等诉讼服务。
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解纷方式
“我们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能解决问题的解纷方式。”钱晓晨说。
意见明确提出,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和规范。
“普遍建立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加强巡回服务、上门服务,为辖区内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培训指导,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意见同时提出,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促进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商会调解等诉前解纷作用。
意见对于建设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和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根据地区纠纷类型和特点,在诉讼服务中心按需建立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业纠纷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
——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释明各类解纷方式优势特点,提供智能化风险评估服务,宣传诉讼费减免政策,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明确诉前调解时限,规范调解不成后的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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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要求,普遍开展一审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探索二审案件的繁简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
“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
“调解是自愿的,我们引导当事人接受诉前争议解决方式同样也是自愿的,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钱晓晨说。
在登记立案方面,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建立立案材料公示清单,按照案由分别公示立案需要的全部材料,推动“一次办结”。
意见提出,普遍推行自助立案服务,安排专人辅导,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减少当事人排队等候时间。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做到凡是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应上尽上。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办理。对当事人选择现场提交立案申请的,不得强制网上立案。
意见同时提出,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我们把诉裁对接、繁简分流的体系梳理出来,给当事人一个快捷调处的方法,让他能够快速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钱晓晨说,“这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公平正义,绝不是法院把案件拒之门外。”
意见同时提出,打造通办诉讼全程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扩展网上服务功能,全面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打通当事人身份认证通道,提供网上引导、立案、交退费、查询、咨询、阅卷、保全、庭审、申诉等一站式服务。(记者罗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