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发出《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出台并对外公布《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便民服务,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家长解决后顾之忧,也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原则 自愿选择,不强制也不拒绝学生参与
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如何开展?《办法》明确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长沙市各中小学校,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中小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采用政府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区、县(市)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服务 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
《办法》要求学校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强化实践、提升能力,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要重点落实“体艺2+1项目”的实施要求,开放体育、艺术场馆,提供各类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开展体育、艺术项目培训和辅导,组织体艺特长认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体艺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小学、初中阶段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三节课时间(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方式 可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
对于课后服务组织方式,《办法》规定,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对于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的,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组织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教研员,通过长沙在线学习中心,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报告、在线答疑、个性辅导等,免费服务学生课后个性学习需要。(全媒体记者 周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