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房贷”违规一直以来是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近期,银保监会对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情况处罚日益密集。
综合近期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看,多家商业银行因消费贷款、涉农贷款等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而遭到处罚。从受罚商业银行类型看,从国有大行到股份行、城商行都存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况。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企业,助推楼市“加杠杆”,可能造成房价上涨。此外,银行资金通过“多层嵌套”等方式流入房地产市场隐藏着诸多风险隐患,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2019年8月14日,银保监会、各地银保监局以及分局针对涉及房地产业务违法违规情况开出的罚单超过100张,罚款金融总计超4000万元,涉及银行约为50家左右。
从具体的处罚案由看,消费贷被挪用支付购房款、房地产信贷管理不严格等为主要内容。某国有大行人士表示:“作为银行机构,为了业绩违规向资质、手续不健全或资本金不充足的房企发放贷款,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不严,没有及时监控资金流向等行为隐藏着巨大的隐患。如果骗贷情况发生,或资金挪作他用产生了违约,都会影响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关于个人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包括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在内的个人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放大居民部门杠杆,影响房地产调控效果,应坚决堵住各种漏洞。”
实际上,今年以来,除持续加大涉房地产贷款监管和处罚力度外,监管部门也多次对涉房贷款进行“喊话”。
年初,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曾明确提出,房地产金融是下一阶段监管紧盯的几个重要风险领域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在7月31日对外表示,各类银行要转变传统信贷路径依赖,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投放,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日前,人民银行召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亦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银行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
而关于消费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市场,金融机构应如何应对,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应将消费贷款发放时限控制在5年以下,并要求客户提供有效的用途证明。对30万元以上的消费贷款执行‘受托支付’规定,将贷款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减少被挪用的风险。而且关注信贷资金进入楼市不能只盯着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各类互联网借贷平台对资金流向没有监控,进入楼市的比例可能更高。要继续加大对各类互联网平台的清理和整顿,对其提供的借贷业务,在借贷用途、资金流向等方面加强监测。”
不过其也坦言:“无论对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平台而言,对信贷资金流向、用途的监控都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应修改相关制度办法,将虚构贷款用途、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借款人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个人信货资金违规流入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