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国家统计局20日发布的70周年发展成就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就业总量从1949年的1.8亿人增加到2018年的7.8亿人,扩大了3.3倍,其中城镇就业达到4.3亿人,比1949年增加了27.3倍。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保持了就业形势长期稳定,促进了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调整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劳动力市场不断完善,对稳定经济社会全局和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国就业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不断持续优化,就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也大幅度提高。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工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绝大多数劳动者以农业为生。改革开放以后,第三产业在1994年和2011年分别超过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成为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城镇就业主渠道。
70年来,我国始终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党中央、国务院也始终把就业作为头等大事,针对不同发展时期面临的不同就业压力,及时采取了不同的就业政策,改革就业管理体制,就业矛盾得到妥善化解,稳定了就业大局,就业形势保持长期的基本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就业总量压力庞大,结构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由高速转向中高速的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就业工作规律,在充分发挥传统动能增加就业的同时,积极培育壮大新动能,大力发展服务业,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业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2013—2018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得到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新机会不断涌现;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都在1300万以上;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稳定在5.0%左右的较低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也保持在4.0%左右;劳动力市场运行平稳,求人倍率持续保持在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