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近期肆虐中国沿海的台风“利奇马”,还是此前发生的汶川地震、四川雅安地震,一次次灾难造成的惨重损失,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建设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8月22日,中再集团发布了我国第一个经中国地震学会认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商业应用的“中国地震巨灾模型2.0”,改变了我国长期完全依赖国外模型公司产品的历史,对系统性提升我国地震巨灾风险量化管理能力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牛之俊在22日举行的中国再保险巨灾风险与保险高峰论坛上表示,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是风险转移分散的有效金融手段。地震保险对于地震巨灾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国家灾害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相关巨灾技术能力的建设是地震保险得以推进的先决条件。此次科技创新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实践与商业化,对我国地震保险发展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再保险是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测算,巨灾保险赔付金额在全球再保险赔付金额中占比高达20%。”中再集团董事长袁临江表示。
中国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董德刚指出,长久以来,我国灾害管理主要以政府为主体、以财政为支撑。这种灾害管理体制虽然有利于迅速调动资源、统一安排部署、集中投入救灾,但也存在巨灾风险分散渠道不畅、损失补偿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不足、公众风险和参与意识不高等问题,这就使得建立政府和市场共同参与的巨灾风险防范机制变得极为紧迫。
他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研究逐步将巨灾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鼓励地方财政继续对地震巨灾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并在总结地震保险试点基础上,完善巨灾保险立法,丰富巨灾保险内容,积极推动建立涵盖地震、台风、洪水等多灾因的巨灾保险制度。
中国精算师协会副会长王和认为,偿付能力是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瓶颈问题,其核心是解决、击穿风险,通常需要通过立法确立“回调机制”,不妨先建立一部分基金做起来,“量入为出,以收定制”来解决偿付能力问题。
巨灾保险可以使灾后恢复重建具有坚实资金保障,但公众参与意识不高一直是巨灾保险发展中面临的一大难题。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高孟潭表示,2010年智利发生8.8级地震后,损失金额的近1/3由保险承担,保障了灾后重建工作,智利在房屋按揭贷款时与地震保险的捆绑是保险能够顺利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而日本巨灾保险附加于火灾保险等保险之上,也提高了参保率。
他建议政府加强政策研究,以提升居民巨灾保险购买的意识。另外,要理顺国家财政、公众个人,以及保险公司在巨灾情况下承担损失的责任,理清直保和再保之间的关系。同时,要继续的推进科技研究,建立高效运作平台,通过科技创新驱动保险发展。马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