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融市场而言,一顿谣言“猛于虎”,惩罚保证很靠谱!
因假冒新华社记者发布“4月1日起降准”的谣言,某国有银行原上海分行行长助理陈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被工作单位开除党籍、开除行政职务;此前,因编造、传播“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的谣言,证监会对4名造谣、传谣者罚款12万元、20万元不等……
近日在金融市场中发生的这两起对造谣者的处罚引起了笔者的关注,笔者发现,对编造、传播谣言者的处罚从罚款到拘留实际上意味着对造谣者处罚的不断升级,未来,对造谣者的处罚力度只会越来越大,这也给那些潜在造谣者敲响了警钟。
笔者认为,在人人都有话筒的自媒体时代,一句谣言的杀伤力可能会大大超出造谣者的预期,不管造谣者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都必须要严惩。
例如,今年1月28日晚,关于“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将推行做空机制”的谣言被传播后,1月29日开盘,沪深两市指数连续下跌,上证综指累计跌幅1.3%,深证成指累计跌幅1.83%,成交量明显放大。随后,在证监会及时进行辟谣后,市场跌幅逐步缩小,避免了更大的波动。
但因谣言而产生的影响已经存在,一句谣言的背后是无数的无辜投资者为此买单,因此,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大背景下,必须要加大打击谣言的力度,让造谣者有所忌惮。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逐步加大了对编造传播金融虚假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央行与公安机关有专门的合作机制,可以对网络谣言、负面舆情等进行全天候监测。证监会稽查部门也已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谣言快查“直通车”,进一步加大对证券期货谣言的监测与线索发现力度。
证监会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证监会共办理相关案件17起,依法做出行政处罚13起,对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但是,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已成为网络谣言的“扩大器”。特别是在当前全媒体语境下,执法工作面临更多挑战。
从欧美等国互联网发展较早的国家来看,对网络谣言治理已经有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制度和做法,有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例如,为有效管理互联网,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电脑犯罪法》等约130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
德国对社交网络平台内容实施最严格监管。《刑法典》、《民法典》、《信息自由法》、《公共秩序法》、《信息自由和传播服务法》等法律法规都被明确适用于互联网,可直接用于网络谣言治理。
笔者认为,治理谣言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应坚持标本兼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治理谣言、管控谣言是必要的。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必须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惩前毖后。其次,对一些造成重大市场影响的谣言,权威部门或主体应及时澄清,同时尽快追查、处置谣言来源和相关责任主体,将处置结果公之于众,对谣言的制造者和恶意传播者形成震慑。最后,投资者也要多学习专业知识,不传谣、不信谣。(安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