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银行结构性存款涉嫌通过设置“假结构”变相高息揽储。
为了整治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业务中存在的突出乱象,9月6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产品设计、风险计量、风险控制和销售管理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监管的意见。
2018年以来,北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规模大幅增长,一系列合规问题和乱象也随之凸显。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经过前期调研及监管排查情况,主要存在产品设计不合规、风险计量不准确、业务体量与风控能力不匹配、宣传销售不规范四方面问题。
比如,在产品设计方面,部分银行为结构性存款设定远高于同期限存款利率水平的保底收益,构建狭窄的收益波动区间或将挂钩的衍生产品行权条件设置为几乎不可能触发事件,使结构性存款从名义上的浮动收益产品变为事实上的固定收益产品,违背了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产品设计原则;个别银行结构性存款中未实际嵌入金融衍生产品或所嵌入金融衍生产品无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涉嫌通过设置“假结构”变相高息揽储。
再比如,在宣传销售方面,也存在不规范现象。部分银行营销人员在产品宣传推介过程中片面强调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使存款人对结构性存款挂钩衍生产品的交易实质和交易风险认识不到位。宣传销售环节的不规范行为强化了存款人对于结构性存款收益的“刚兑”预期。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在此次印发的《通知》中重申使存款人获得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产品设计原则,要求各行把好产品设计关口,杜绝“假结构”问题。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制要求,准确计算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各类监管指标。对结构性存款业务中存在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加强管理,合理控制业务总量增速。参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规开展结构性存款产品宣传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四方面问题及乱象,北京银保监局也提出了四方面监管意见。要求辖内银行对照梳理、自查本行存量业务,并将自查结果、整改方案及时间表在10月10日之前报送,并确保本行新发生结构性存款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一是要把好产品设计关口,杜绝“假结构”问题;二是,完善业务风险计量,落实审慎监管规制要求;三是,强化衍生交易风险管理,控制业务总量增速;四是,规范宣传销售行为,普及理性投资观念。
在产品设计问题上,《通知》明确提出,各行应严把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审查关,及时停售存在设计不合规或“假结构”问题的产品,确保结构性存款真实嵌入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部分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并使存款人获得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各行应对本行存量业务进行自查整改,并确保新发生结构性存款业务合规有序开展,旨在杜绝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结构性存款产品领域的非理性竞争,向辖内存款市场传递规范信号,平抑中小银行负债端资金价格,切实落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政策要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