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记者 韩艺嘉 华青剑)8月26日晚间,长城证券(002939.SZ)发布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长城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7.39亿元,同比增长25.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7亿元,同比增长5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1亿元,同比增长63.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5亿元。
长城证券在半年报中表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同比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是由于母公司利润总额增加。
截至2019年6月末,长城证券的资产总额为580.51亿元,同比增长19.89%;负债总额为412.14亿元,同比增长29.86%;资产负债率为60.78%,较2018年末上升4.26个百分点。
2019年上半年,长城证券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两类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两类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长城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为9.03亿元,同比增长13.19%,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长3.58%;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为2.70亿元,同比减少0.58%,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减少33.89%;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为9748.36万元,同比减少8.03%,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减少14.19%;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营业收入为5.78亿元,同比增长92.67%,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长31.87%。
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2019年上半年,长城证券固定收益业务承销规模257.74亿元,同比增长35.67%,公司债承销规模156.63亿元,ABS承销规模94.41亿元。其中,公司牵头承销的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公司债100亿全部发行完毕。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今年截止目前,长城证券未保荐IPO企业过会、未保荐企业登陆科创板。
2019年上半年,长城证券信用减值损失285.72万元。长城证券表示,信用减值损失增长原因主要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截至2019年6月30日,长城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8.69亿元,上年末为7.45亿元。
2019年上半年,长城证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6.11亿元,上年同期为7.46亿元。
2019年上半年,长城证券前十名股东中有两名股东质押。其中,第八大股东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质押1989.62万股;第十大股东福建九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质押856.34万股。
长城证券2019年半年报并未披露监管措施情况。然而,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2019年1月22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2018年7月23日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导致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10分钟,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根据《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2019年3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刘某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在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4月期间,为了承揽江苏省泰州交通产业集团20亿公司债的业务,长城证券投资银行机构融资部前职员刘斯佳向该集团原董事长黄金荣、财务总监吴菁共行贿3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八万元。
2019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长城证券评级为BBB。相较于2018年的A评级,长城证券下降1级。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